【导语】: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在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按65%予以报销,其中,Ⅰ类2万元,Ⅱ类8000元,Ⅲ类5000元,贫困人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等。
西安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统筹门诊
办理条件
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的参保居民均享受居民门诊统筹。
报销额度
一个年度内,累计门诊费用在起付线100元以上部分,由居民门诊统筹按50%的标准予以报销,最高不超过500元。
注意事项
1、西安市居民门诊统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每人每年80元,个人不缴费!
2、居民门诊统筹,并不是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都可以报销,只有在参保人员选定的协议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费用才可以按规定予以报销。
3、需要转诊的:
❶经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同意后,在转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同样可以按规定予以报销。
❷只需在转诊后15日内,凭有效单据到参保人选定的门诊协议医疗机构报销。
注:转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超出起付标准(100元)部分,由门诊协议医疗机构按50%的比例予以报销,每诊次最高报销额度为100元。
西安市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病种类型
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4、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在门诊使用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
5、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在门诊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
6、血友病患者在门诊使用人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
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报销所需材料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2、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发票原件(定点医院给患者的);
3、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201表)复印件(定点医院给患者的);
4、门诊诊断证明;
5、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除国家开发银行外陕西省境内开户银行)。
西安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
病种类型
1、门诊慢性病Ⅰ类(8种)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Ⅲ期肾透析、各类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血友病、小儿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2、门诊慢性病Ⅱ类(15种)
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综合征、苯丙酮尿症、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支气管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运动功能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
3、门诊慢性病Ⅲ类(15种)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巨趾症、癫痫、紫癜性肾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伴并发症、高血压病2级及以上、扩张性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视神经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X连锁低磷佝偻病、多耐药肺结核。
报销比例
1、在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按65%予以报销。
2、其中,Ⅰ类2万元,Ⅱ类8000元,Ⅲ类5000元。
3、贫困人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
西安市新农合医保门诊报销 门诊统筹
封顶线
按家庭参合人数×150元计算。
报销实行:单人定标、按户封顶、全家通用、乡村直补、取整兑付。
报销比例
1、街道卫生院及社会办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参合患者当次门诊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的70%补偿,补偿金额保留至元。
2、定点村卫生室:
按照参合患者当次门诊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的80%补偿,补偿金额保留至元。
一般诊疗费
1、在街道(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每门诊人次个人支付1元,新农合支付9元。
2、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每门诊人次个人支付0、5元,新农合支付4、5元。(计算诊次时,输液每2天一个诊次、3天两个诊次,非输液每3天一个诊次)。
3、新农合支付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在家庭封顶线内支付。
狂犬病、结核病就诊
对确诊的疑似狂犬病患病动物咬伤患者的一般处置及应用狂犬疫苗进行的预防性治疗费,和对结核病患者经门诊筛查,在用好公共卫生专项费用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录入“狂犬病就诊”、“结核病就诊”后,系统默认报销比例70%)。
西安市新农合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
封顶线
门诊慢性病Ⅰ类、Ⅱ类、Ⅲ类封顶线分别为2万元、8000元、5000元。
报销比例
1、实行凭票定额补偿,补偿比例为65%。
2、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同类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
3、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类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封顶线就高不就低,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