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常年可申报。
申请时间:
常年可申请。
申领期限 :
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带齐必要的证件和材料,至当前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且参保缴费单位必须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社会组织等参保人员都不符合条件)。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
——累计≠连续;
——累计缴费月数包含统筹区内、区外缴费(举例说明:某申请人在无锡缴纳失业保险费24个月,现在在苏州市区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累计缴费就是36个月)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发证日期必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
建议申请人先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自己所持证书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