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7月1日执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也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无锡电动车戴头盔什么时候执行
2020年7月1日执行。
7月1日起,无锡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专项整治。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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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自行车有年龄要求吗?可不可以带人?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 年满十六周岁 ;
(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 十六周岁以下 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3)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