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医医院出院如何复印病历

泰安市中医医院出院如何复印病历_兼职服务_网络钟点工

【导语】:患者在出院1周后,携带身份证明到泰安市中医医院制剂楼4楼病案室办理病历复印;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在确认材料无误的情况下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并加盖证明印记。

 出院如何复印病历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医发(2002)190号文件《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之规定:请患者在出院1周后,携带下列规定之证件,到制剂楼4楼病案室办理病历复印。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病案室地址:仁和楼四楼 电话:0538-6129105  。

14
39
0
91

相关资讯

  1. 1、济南电动车上牌规定1116
  2. 2、泰安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停发失业金条件616
  3. 3、武汉大学生户口落户新政策776
  4. 4、深圳宝安溪头社区工作站服务范围4749
  5. 5、郑州巩义市限行吗305
  6. 6、微店怎么开微店开店步骤1439
  7. 7、石家庄暂住证如何办理?3712
  8. 8、深圳南山区周日可以办港澳通行证吗3812
  9. 9、石家庄热损什么时候取消?4273
  10. 10、武汉社保转移去哪里办3443
全部评论(0)
我也有话说
0
收藏
点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