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初中招生政策

中山市大涌镇初中招生政策_兼职服务_搬家服务

【导语】:教育局公布了《大涌镇2020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规定了今年大涌镇初中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招生规划:公办初中(卓山中学)2020 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11个教学班,招生计划数550人。民办初中(旗风学校)2020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5个班,招生计划数275人(对口直升本校计划)。

大涌镇 2020 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 教育公平,根据《中山市 2020 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指导意见》(中教体通〔2020〕54 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 际,制定大涌镇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公办初中 2020 届小学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少年;

2.符合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附件);

3.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跨镇区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大涌镇区 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 1 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 区在大涌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初中入围大涌 镇的积分生(初中一年级指标 289 人)。

(二)民办初中 2020 届小学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大涌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1.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少年;

2.大涌镇 2020 届小学毕业生(以学籍为准);

3.法定监护人在大涌镇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4.截至报名前的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大涌镇有缴交社会保 险记录。

 二、招生规划

(一)公办初中(卓山中学)2020 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 11 个教学班,招生计划数 550 人。

(二)民办初中(旗风学校)2020 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 5 个班,招生计划数 275 人(对口直升本校计划)。

 三、学位分配办法

(一)公办初中

按以下批次顺序分配学位:

第一批次:大涌镇户籍生;

第二批次: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大涌镇户籍人员的 适龄子女、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学生。

第三批次:积分入围生

(二)民办初中

1.申请学位人数不超过报读学校学位数,则直接录取; 本校教师和教辅人员子女直接录取。

2.申请学位人数超过报读学校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摇号 方式录取。未被录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补录程序,申请 按计划未招满的学校。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登记入学信息 所有小学毕业生须在 5 月 25 日 9 时至 6 月 1 日登陆中山 教 育 信 息 港 “ 中 山 市 新 生 信 息 登 记 系 统 ” ( 网 址 : http//www.zsedu.net/),进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 记,按要求上传资料,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 资料。如上传资料困难的家长可求助现就读学校教师或直接到 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大涌入学信息登记服 务点设在“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卓山中学北门侧), 咨询电话 87773393。(  点击查看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指引

(二)填报志愿

1.大涌镇公办初中。申请大涌镇公办初中学位不用填报志 愿,由现就读毕业学校填报学生信息,经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后统一录取。

2.中山市直属初中。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 件的新生,可在 6 月 13 日 9 时至 6 月 1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 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

3.民办初中。学生最多可选报 2 个民办学校志愿(若填报 了一个市直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民办 学校志愿不分先后,同时符合两所民办学校录取条件的,由监 护人在“确认”时自行选定其一入读的学校。

(1)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新生、本校教师和教辅人员子 女:6 月 11 日 9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填报志愿;

(2)报读属地外招生计划新生:6 月 13 日 9 时至 6 月 1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

(3)6 月 18 日 9 时至 24 时,监护人可登录“中山市新生信 息登记系统”修改志愿。

(三)学校录取

1.市直属学校,7 月 3 日进行现场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 录取学生参加镇内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2.镇内民办学校,7 月 3 日进行学位安排。

(1)报名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的,则自动录取;本 校教师和教辅人员子女申请本校学位也自动录取。法定监护人 须在 6 月 15 日 9 时至 6 月 16 日 24 时登录该“中山市新生信息 登记系统”确认。

(2)直升本校初中学生人数超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 录取,未被录取学生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属地外计划的补录。

3. 镇内公办初中:对符合大涌镇招生条件的新生名单经镇 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 7 月 13 日前分批次下发到学校,学校 下发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初中,监护人须在 7 月 3 日 17 时至 7 月 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

2.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若另一志愿同时被录取,监护 人应确定其一,法定监护人须在 7 月 3 日下午 17 时至 7 月 4 日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 放弃。

3.大涌镇公办初中录取学生,7 月 30 日前进行入学注册(注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 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

(五)补录

1.公办初中

公办初中一次性安排完毕所有学位,不补录。

2.民办初中

第一次补录:时间为 7 月 15 日 9 时至 7 月 16 日 24 时,未 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填报志愿。学校应优先录取在本镇区居住 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并于 7 月 20 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 册工作。

第二次补录:于 8 月 1 日 9 时至 8 月 24 日 24 时进行。凡 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且未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皆可参加 补录。民办学校录满为止,并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 注册工作。 五、招生相关说明

(一)不在本镇就读小学的毕业生,监护人先在网上报名 进行新生登记,于 6 月 8 日-9 日带户口本、房产证等资料到 报名信息登记点“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卓山中学北 门口侧)进行验核资料,按所属批次安排学位。

(二)需要提供房产为佐证进行申请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 产权证一年以上(期限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止)。提供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 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一证件)。

2.住房证明(近一个月,需显示房产地址,在镇行政服务 中心打印。)

3.非直系亲属使用共有房产申请学位,房产面积要求监护 人占有面积超过 50 平方米。

(三)积分生入围公示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大 涌镇 2020 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报名志愿表》,家长填报后按指 引上交。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资料后于 7 月 20 日前将名单下发 到各学校,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已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 学籍无法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六、招生咨询

(一)政策优待相关文件网址: http://www.zsedu.cn/node/323.jspx

(二)镇招生咨询电话:87725145(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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