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699元,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739.8元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各保险缴费比例为养老:公司缴19%,个人缴8%;失业:公司缴0.7%,个人缴0.3%;工伤: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公司缴0.7%,个人不缴;医疗:公司缴8%,个人缴2%。
一、2020-2021年武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 公司不缴,个人缴7元。
武汉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原文
一、 我市2020年度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上限为18699元 ,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下限为3739.8元。
二、 我市统筹范围内参保单位及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五项社会保险 ,应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缴费工资, 申报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三、 在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划分为6个档次,分别为: 747.96、997.28、1246.6、1869.9、2493.2、3116.5、3739.8元,由本人选择确定。
四、 202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标准为339.96元;每月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7元, 合计为346.96元。
五、 本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