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5月1日起,南京市响应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保缴费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构成。调整后单位缴纳五险总计比例为26.38%-27.06%,个人缴纳五险总计比例为10.5%。
2019年5月1日起,南京市响应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主要体现在 下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两个方面。
2019年5月起南京市五险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