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南海口市自2019年7月1日起,汽车新车登记需要满足“国六标准”,同时,车主在进行车辆上牌时需要获取海南省小客车指标。
海南海口新车登记
条件一:车辆本身需满足“国六标准”。
轻型汽车在海口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必须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外省车牌的轻型汽车需要转移登记迁入海南省内的,也需符合“国六标准”。所购车辆是否达到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可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登录机动车环保网进行查询。
条件二:车主需获得海南小客车指标
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本省变更登记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申请取得指标。
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新增小客车,通过排号方式或摇号、竞价方式取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省的变更登记后,按本办法规定申请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直接申请领取的指标。
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持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一)本省户籍人员;
(二)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五)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指标申请网站: 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