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第一步: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各区受理点见下表),填写《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第二步:自申请人提交背景审查申请20个工作日后。
一、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一)个人自行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各区受理点见下表),填写《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
各区受理窗口核对身份材料后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资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录入申请人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向申请人出具《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并告知申请人网上《管理系统》注册、登陆、填报、查询等操作方式;
第二步:自申请人提交背景审查申请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陆《管理系统》查询背景审查结果(背景审查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第三步:背景审查结果符合网约车驾驶员条件的申请人:
已持有本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且资格证件有效的,无需参加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本人携带《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和本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等材料,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徐汇区零陵路147号)直接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
未持有本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或资格证件失效的,由本人携带《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和《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报名参加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地点可登陆《审查管理系统》查询),并在一年内考试合格,否则需重新提交背景审查。
第四步:经考试合格取得《上海市城市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个人可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市交通考试中心受理并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送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备注:相关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和其他办理方式查询可登陆上海交通网(www.jt.sh.cn)查阅《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事指南》。
(二)出租汽车、客车租赁经营企业所属驾驶员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流程
第一步:由企业所属驾驶员本人填写《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由企业登陆《管理系统》录入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信息,提交人员背景审查申请,企业自行打印《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
第二步:企业在提交申请20个工作日后登陆《管理系统》查询人员背景核查结果;
第三步:背景审查结果符合网约车驾驶员条件的人员:
已持有本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且资格证件有效的,无需参加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企业携带《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和驾驶员本人的本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等材料,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徐汇区零陵路147号)直接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未持有本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或资格证件失效的,由企业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和《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统一报名参加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地点可登陆《审查管理系统》查询),并在一年内考试合格,否则需重新提交背景审查申请。
第四步:经考试合格取得《上海市城市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由企业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市交通考试中心受理并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送达符合条件人员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备注:相关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和其他办理方式查询可登陆上海交通网(www.jt.sh.cn)查阅《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事指南》。
二、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一)个人自有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已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所有人,登陆《管理系统》提交录入车辆信息待核查。
第二步:自申请提交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登陆《管理系统》查询车辆核查结果。
第三步:前往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第四步:在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次日,可前往本市保险企业购买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可前往黄浦区六合路98号港陆黄浦中心13楼或徐汇区衡山路922号建汇大厦27楼C、D座(周一至周五9:00-17:00)购买乘客意外伤害险(乘客意外伤害险的其他投保方式见附件)。
不在本市工商注册的保险企业购买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在购买乘客意外伤害险时需提供前述有效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步:购买相关保险完毕5个工作日后,车辆所有人前往上海市交通港航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批准当场办结,向申请人当场送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备注:相关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和其他办理方式查询可登陆上海交通网(www.jt.sh.cn)查阅《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事指南》。
(二)出租汽车、客车租赁经营者所属出租汽车车辆和租赁汽车车辆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流程
第一步: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相关企业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递交网约车经营申请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拟投入车辆额度数量、经营方式等;
第二步:企业持市交通委批复文件前往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出租(租赁)部办理营运车辆额度变更事项;
第三步:企业登陆《管理系统》提交录入车辆信息待核查;
第四步:自申请提交20个工作日后,登陆《管理系统》查询车辆核查结果:
第五步:通过核查的车辆:
核查通过的新车,由企业前往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核查通过的在用车辆,由企业前往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第六步:企业前往上海市交通港航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批准当场办结,向申请企业当场送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备注:相关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和其他办理方式查询可登陆上海交通网(www.jt.sh.cn)查阅《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