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市外住院起付线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未达起付线标准的住院费用,仅能按报销标准报销床位费。
市外住院报销起付线:
市外住院起付线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未达起付线标准的住院费用,仅能按报销标准报销床位费。
参保人应当凭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申请报销,市医疗保险机构对已报销的凭证不予审核报销。
参保人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申请时间以窗口提交资料时间为准。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我局延长医疗费用现金报销业务的申请时限,在2019年产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可持票据等资料在疫情结束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
一档报销标准
起付线:
一级以下医院100元
二级医院200元
三级医院300元
目录内特材/人工器官/单价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
国产材料(90%);进口材料(60%)
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普及型价格
床位费:
最高支付金额为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的第一档(现60元/日)
目录内医疗费用中扣减上述项目费用后的剩余费用:
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或按11.5%缴交医保费用人员:95%
其他人员:90%
一档二档三档住院报销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