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应到相城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提交《相城区享受政府补贴培训申请表》、培训后取得的证书等;||材料初审受理并录入;||对享受补贴职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上。
申请流程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应到职工本人户籍地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受理一审核一校验—公示--发放”的业务流程,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一)受理。
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企业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并录入。
(二)审核。
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申领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状况及缴费时间。
(三)校验。
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校验申领人员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真伪,在全市范围内比对技能补贴发放情况,已享受过相关补贴的不再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四)公示。
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在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分别对享受补贴职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发放。
对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上。
申请条件
相城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内的
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应均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