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兼职”可谓是异军突起,它凭着“高效”、“便捷”、“低成本”等优势深受广大雇主与学生群体的喜爱。不同于“传统兼职”,“网络兼职”更加适用于能用计算机、手机登设备完成的任务,比如“刷销量”、“刷下载量”、“点击广告赚钱”、“电子问卷调查”等这类只能在虚拟社区中完成的各类任务,当然这些“任务”从本质上来看就是“大数据时代的交互”,它有一个前提,就是任务内容或者说工作内容的可数字化和虚拟化,比如“钟点工”的兼职工作绝不可能通过互联网的虚拟数据来完成,只能说利用互联网作为一方媒介,来“调动资源”或者“分配任务”,实际上还是需要人来进行打扫。所以说“网络兼职”在现阶段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从另一方面看,网络的匿名性和不确定性以及法律未能有效监管而产生的灰色利益,更是为不少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栖身之地”和新的“行骗手段”,比如“网络钓鱼”,即利用兼职的幌子,以极高的薪酬待遇吸引求职者“上钩”,而后一步步将“猎物”引入骗钱的陷阱,直到全身而退,可能求职者都无法及时作出反应,即便反应过来也迟了。
最后,上文也提到,相关的条例发展与互联网的发展是不对等的,可以说,相关的条例对互联网的有效监管的程度是远远不及互联网本身的发展程度的,这就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等乃至缺失,从一开始就意味着使用网络来进行兼职的我们就面临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