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领取标准以各市规定为准,以石家庄为例: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6元/月。
申请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
发放标准:以各市规定为准
以石家庄为例: 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6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66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参保市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和城市低保标准等情况确定。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来源依据: https://mp.weixin.qq.com/s/JCgf5wDsusQJ18gYTTd54A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的,本人或亲属应主动申报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可登录“ 河北人社 ”APP,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