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限行原则: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按照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两个一组机动车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每三个月轮换,具体顺序请按当时规则。
限行时间: 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限行原则: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按照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两个一组机动车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每三个月轮换,具体顺序请按当时规则。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道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县公安交警部门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限行区域: 市城建界内107国道(不含)以东、腾飞大街(含)以西、永济路(含)以南、郦道元路(含)以北。
禁止通行车型: 大货车、黄标车、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农用运输车及0.6吨(含)以上货运车等高污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