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光明区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位于光明区牛山路、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出入境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可携带规定材料前往窗口进行办理(非广东户籍有居住证的带居住证原件,没有居住证携带户籍地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
一、港澳通行证办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一楼(牛山路、德雅路交汇处)出入境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2113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 B949、B958、B963、M336路公交车新城公园南门站;公交路线:B965、M215、M525、M532路公交车牛山路站;
二、申办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深户以及广东非深户籍居民携带基本材料即可)
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填写),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可现场拍摄)
(二)其他材料
1、非广东户籍
有居住证的携带居住证原件,没有居住证的携带户籍地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电话询问户籍地出入境即可)
2、其他情形所需材料
(1)未满16周岁儿童还需提交出生证或户口本以及监护人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书
(3)驻深军人需提供军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