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深圳市经信委首次出台《深圳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类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业务的外贸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代理报关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经营单位纳入市场主体。据悉,正是因为市场主体的活跃,为我市跨境电商带来井喷态势。今年1-6月深圳跨境交易额达131.81亿美元,较去年同期涨幅131.65%。
“意见”提到,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通关服务平台”)提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检验检疫、结售汇、退免税、信用保障、产业统计六大服务体系,成为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虚拟集聚区的重要载体。该“通关服务平台”免费向企业开放,并实现“一次录入、多方申报、数据协同”的国际贸易“一站式”服务窗口。
“意见”还明确了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市场主体,包括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类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业务的外贸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代理报关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经营单位等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此外,市经信委业务处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半年,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呈现井喷态势。今年1-6月深圳跨境交易额达131.81亿美元,较去年同期涨幅131.65%。1-6月前海湾保税港区在海关9610和1210项下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689万美元,进口额38281万元(折合约6174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