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暂无明确规定。目前,《退役军人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已经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军队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省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作《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但并无明确的发布时间。
目前国家政策暂未出台。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志明在1月23日举行的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年首场发布会上表示:“《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已经形成初稿,正在抓紧完善。”
《退役军人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已经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军队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王志明称,相比以往的既行政策,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退役军人的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在上述草案中将有所推进。
目前,河北省已出台《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自2018年12月30日起施行,但并无明确优待证发放时间。
《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
省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作《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