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霍邱县,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位于安徽省西部。霍邱县地处大别山北麓,淮河中游南岸,地势南高、北低,南部属低岗丘陵地区,北部为平原湖泊河流,是淮河中游南岸,属重点行蓄洪区范围。2020年4月,霍邱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属于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
【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8月,属安徽省第四区(驻阜阳)。民国三年(1914年)6月至16年4月,属安徽省淮泗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白塔畈领导农民暴动;民国二十年(1931年)2月成立霍邱县临时革命委员会(后称县苏维埃政府)。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6月,县苏维埃代表会决议改霍邱县为红城县,属鄂豫省皖西北道区。红军撤出县境后,被国民政府恢复原县名。同年10月,属安徽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0月,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属安徽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9月,晋冀鲁豫解放军第二纵队政治部决定成立南霍固县(治叶集),辖一镇四区,一个月后撤销。同年10月,中共鄂豫区党委和行署决定在霍邱县西部、南部和金寨北部及固始东北部,分置霍邱、霍固两县,属鄂豫区一分区。
1949年1月,霍邱解放,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2月1日,撤霍固县,以原霍邱县区域恢复霍邱县,归属如前。5月改属皖北行政区六安专区。
1952年皖南、皖北两行政区撤销,建安徽省,霍邱县属安徽省六安专区。1971年3月,六安专区改名六安地区,霍邱县仍属之。
2015年,设立六安市叶集区。原霍邱县的叶集镇、三元镇、孙岗乡划归叶集区管辖。
2016年8月,将霍邱县的姚李镇、洪集镇划归叶集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