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目前佛山电动自行车禁停点并没有明确范围,按照《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市、区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规划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划定,由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目前, 佛山电动自行车禁停点暂未划分 。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内容,市、区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规划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划定,由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划电动自行车的管制路段时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5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进行适时提出管制路段调整建议。
拓展信息:
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本市注册登记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