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对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因私普通护照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换发普通护照费用为14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加注的费用为20元/本。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对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二)收费标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 因私普通护照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 ,往来港澳通行证由80元/本降为60元/本。
换发普通护照费用为14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原普通护照失效需重新申请的费用为14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需补发的费用为14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因原普通护照丢失补发的费用为14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的费用为20元/本。
护照有效期:
小孩 5年 ,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