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补办行驶证副本需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其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正本
补办行驶证副本的手续为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其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正本。
若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为正本记载着车辆的基本信息,副本记载着车辆的检验状态。即使只是行驶证的副本丢了,也得重新补办。
材料拓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 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