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中职学校的文秘老师为了评职称,一直想主编一本教材作为“科研成果”。于是,他多次打电话给我,希望我能“提携”他,给他机会。当时,我正好在与某出版社合作,策划做一套秘书学教材,于是,我打算让他主编《办公自动化》。但是,他说想做《秘书写作》这本教材,因为他擅长编写这个,而且他也喜欢编写这个。我告诉他,这写作这本书已经有人编写了,再说你能不能编好《秘书写作》我还有疑问。他犹豫了,于是,我给他“最后通牒”:如果不尽快定下来编不编《办公自动化》,那我就另外找人了。最后他虽然同意了,但让我很不爽。之后,我让他做个目录和四五千字的样张。他又犹豫了,说:“这也需要费不少精力,万一出版社没通过,那我不是浪费精力?”
听他这么一说,我心里更不爽了,只好这样说:“这是惯例。你不做出目录和样张,出版社怎么知道你的实际水平?如果你不先有所付出,那人家凭什么一定要给你机会?”听我这么一说,他才勉强同意了。如果他不做,那他肯定失去了出“科研成果”的机会,而且,可能今后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
在现代商业社会普遍通行着“give & give(先付出后索取)”的规则。也就是说,你要想得到自己想做的事,那你首先就要努力做好别人需要你做的事;在这个基础上,你再做好自己想做的事。
在付出的过程中,你不能半途而废,更不能在中途抱怨:“我播下的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你的抱怨只能给对方留下一个你目光短浅胸无大志的印象。努力工作和自我表现,它们本身就是一个钢币的两面,抱怨只会适得其反。因此,一旦获得了机会,你不要立即去自己想做的事;你首先要想到那个给予你机会的人,你一定要让他认可你的能力和价值,尽量先满足他的需求。
有时机会到来了,可你又觉得这个机会不是很理想,因此你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如果你不能集中精力,工作不在状态,那对方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样,在你的价值得到对方认可之前,你就已经失去了对方的信任。所以,你不能拘泥于“想做的事”,要努力去满足对方对你的需求。只有任劳任怨地工作,做出业绩,才能得到对方的信赖。这一点对于职场新人尤为重要。因为你刚开始工作,机会不多,不太可能做出什么像样的业绩。本来做出实际业绩就不容易,如果你再固执于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会看不到“想做的事情”以外的机会。有时候你做一些不太想做的事情,你会发现自己具有过去不曾发现过的能力,你也会因为这些才能到新的机会,从而建立自己新的标签和个人品牌。
如果你总是固执于自己想做的事,那不仅会失去建立自己业绩的机会,而且还会丧失工作热情和上进心。这样,别人就会失去对你的信任,认为你没什么大出息。这样,来之不易的机会就会被白白浪费,而你要再次得到别人的信赖,让他们再次给你机会,那就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