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参保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社保转移申请条件
办理项目:上海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医院外来护工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入(接续缴费)
申请条件:男性小于50周岁、女性小于40周岁(上海市户籍人员条件是小于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上海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或医院外来护工,已在上海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参照灵活就业方式继续缴费。
上海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需到外省市社保机构开具一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交给在上海市缴费的社保中心(可由本人来交也可由单位代交),然后由社保中心与外省市社保机构联系。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办理期限: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表格:《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灵活就业人员填写专用)》(申字4-1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联系电话: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上海社保转入办理地点
1、上海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至上海市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医院外来护工至就业登记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社保转出办理地点参保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