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产假标准: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 =178天;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深圳产假标准:
1、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2、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 =178天;
3、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深圳休产假将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
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② 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