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网上报名:申请人于4月20日~5月19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初审:申请人申报公办学校,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于4月20日~5月19日17时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二次填报志愿等。
1.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当年度4月20日~5月19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按《昆山市新市民报名操作手册》提示,注册登录后,进入“点击进入新市民填报”,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申请人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进入本系统。积分生一旦区镇窗口初审通过,即使窗口退回需要补充材料,也不能修改志愿。
2.初审
申请人申报公办学校,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于4月20日~5月19日17时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实行一人一档。
3.二次填报志愿
达到各区镇积分录取最低分数线,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积分申请人,须于7月20日~7月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剩余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作统筹协调。申请人按要求填满具有剩余可供学位的所有学校,就会被公办学校录取,否则可能不被公办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