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变身舞蹈老师做兼职
佳佳(化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19年5月,佳佳与重庆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签订了《兼职协议》,其中约定: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佳佳在该公司兼职,担任舞蹈教师。
岂料离职工资未结清
2019年11月,佳佳离职。离职前,公司支付了其2019年5月~2019年9月期间的劳务工资9280元,但未支付2019年10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的劳务工资1900元。佳佳不服,与公司发生了纠纷。但公司以佳佳并未书面提交离职申请为由,仍拒不支付。
法律武器维权益
佳佳诉至合川法院,希望能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兼职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建立了劳务合同关系。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为被告提供了劳务,被告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务工资,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劳务工资19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审理
大学生兼职时,与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依然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不得无故或不正当拖欠。因此,在公司拒不支付劳务报酬时,佳佳果断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合适并且有效的。
兼职避坑
还有哪些兼职“坑”?
谨防以下骗局哦!
PART01“见面交费”招工
不法分子诱骗求职者面试后,以交纳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保险费、押金、手续费等名义收取应聘者钱款。应聘者交费后,骗子要么迅速脱身,要么找借口不给事主安排工作,待骗取的钱财累积多了,便人去楼空。
PART02“双簧”招聘
一些劳务中介所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一些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即先由中介单位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后由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假装招聘员工,收取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再编造种种理由拒绝上岗或中途辞退。
PART03“流窜”招聘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假单位的旗帜,在热闹地段租赁临时办公地点,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旗鼓进行招聘,在骗得多人上当,交纳报名费后立即携款逃之夭夭,应聘者等不到上岗通知,找上门来时,早已是人去楼空了。
PART04“网络”招聘
由于网络信息量大、范围广,提供了很大的求职空间,成为越来越多人优先考虑的求职途径。一些网络骗子也就乘虚而入,编织美丽的招聘陷阱,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的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PART05兼职刷单
诈骗者要求求职者先花钱买东西,然后由他们返现,完成刷单。但是等到刷单金额达到了一定数额,诈骗者就会假称技术问题,延迟返现,然后把求职者拉黑。
PART06传销陷阱
传销公司一般先安排学生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然后公司让学生交纳一定的提货款,再让学生去哄骗他人。有的同学在高回扣的诱饵下,甚至去欺骗自己的同学、朋友。上当之后又往往骑虎难下,最终只得自己白搭上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