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申请至初审至受理至审查至报批至公告的程序办理。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见证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签名等。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③见证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签名;
④对证件、证明、声明书进行询问、审查、核查;
⑤对符合条件的,拟写撤销决定,报所属民政局批准并印发;
⑥将撤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公告30日;
⑦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理由;
⑧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