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加班工作3天,如果不安排补休,职工最多可拿到7天加班工资。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国务院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4日、4月5日、4月6日放假3天。这是春节过后的第一个 “小长假”。一些企业可能因为生产原因,无法安排劳动者正常休假,劳动者最多可多拿7天工资。
清明加班工资这么算
市人社局有关专家表示,要正确计算出加班费多少,必须依据以下两个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一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第二个是根据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规定:“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公休日)安排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今年清明节(4月4日)当天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4月6日为公休日,也就是说,若清明节全加班,且不安排轮休,可多领7天的工资。
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算法如何计算?据介绍,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