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贴息贷款条件:身份证,本市户籍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户籍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申请,具备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担保,已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缴存的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条件
(一)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公积金部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商业贷款部分由承办银行审核):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不予贷款情形: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限制贷款情形: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注销卡后(以个人信用报告更新为准)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6.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或经其他途径证实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