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南京市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2019年7月1日起,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00元,比去年增长2400元,2019年度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2020年南京社保(五险)缴费标准:
2020年度(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南京市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
南京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南京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南京市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即上一自然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性收入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南京市每年度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当年度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按照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020年南京公积金(一金)缴费标准:
2019年 7月1日起 ,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 27700元, 比去年增长2400元。
上调最高缴存基数 :
调整对象:2019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调整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
2019年度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8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7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执行时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