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暂未出新规定。目前参照的是昆政发〔2005〕47号《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本人申请需要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在昆社保、医保的缴费清单(社保、医保缴纳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缴费在申请之日起的前3周年期间,正常连续缴费3周年等。
答:没有新规。
购房申请入户(单位职工)申报材料:
⑴本人申请;
⑵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
⑶在昆社保、医保的缴费清单(社保、医保缴纳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缴费在申请之日起的前3周年期间,正常连续缴费3周年,补缴的月份视为不连续;社保缴费清单由本人提供社保编号,受理单位通过昆山市社保中心网站:http://sbzx.ks.gov.cn:81/webPages/Index.aspx打印提供。
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⑹婚姻状况证明;
⑺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⑻外市无业配偶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书;
⑼计划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整户不予迁入);
⑽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有疑问,可向我局行政服务大队咨询,电话:36691772,或联系拟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