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成人居民、散居儿童和毕业后两年待业期内大学生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站、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时间:
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参保、缴费时间地点】
(一)集中缴费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预缴费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个人参保缴费的集中缴费期。
1、成人居民、散居儿童和毕业后两年待业期内大学生 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站、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代办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大学生和学生儿童 ,由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及缴费手续。
(二)非集中缴费期
城乡居民在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的,需到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基层代办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温馨提示 :
1、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前,先确认是否已参加政府其他形式医疗保险,请勿重复参保。
2、城乡居民所在村委会不具备参保登记条件的,可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
3、困难人员每年在集中缴费期内持相关证件到原参保基层代办点办理续保手续。
4、参保居民不再续保的,可到原参保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同时到银行办理医保解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