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失业补助金申请对象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申请对象:
最近一次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地在省本级的下列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失业补助金:
1.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
3.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享受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领失业补助金1139.2/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领失业补助金712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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