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要加收滞纳金;||可能被取消租金补助;||可能被取消承租资格;||可能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可能被提起诉讼!
厦门保障房租金超过6个月没交会怎样?
1.要加收滞纳金!
2.可能被取消租金补助!
3.可能被取消承租资格!
4.可能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5.可能被提起诉讼!
壹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承租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
无正当理由累计欠缴自付部分的租金超过六个月的,取消欠缴租金期间的租金补助并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贰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不按期缴纳租金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补交,并加收每逾期一日应缴金额3‰的滞纳金。
情节严重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房屋。
叁
跟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信用档案管理规定》第五条,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未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障性住房租金、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及公摊水电费等费用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