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假设三险一金等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应纳税额为6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纳税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一万应纳税额为(10000-5000-2000-1000)×3%=60元。
应纳税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假设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扣除金额为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则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0-5000-2000-1000=2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
应纳税额为 (10000-5000-2000-1000)×3%-0=60元 。
南京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扣除金额 一览:
1.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子女每月1000元,
2.继续教育扣除标准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400元/月 , <span font-size:medium;background-color:#ffffff;"=""> 但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3 600元/月。
3.住房贷款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
4.南京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5.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最高每月2000元,
6.大病医疗在次年3月至6月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