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病例资料:①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如提供异地住院病志的,还需提供住院医疗费发票的复印件;②门诊病志为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
检诊需提供材料:
● 携带证件:
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提供病历资料:
① 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如提供异地住院病志的,还需提供住院医疗费发票的复印件。
② 门诊病志为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
检诊地点:
检诊认定结果的发布、查询
检诊认定结果在提交认定材料的20个工作日后查询,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检诊结果,或就近到定点单位(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药店) 刷卡或可扫描医保电子凭证 查询检诊结果。
就医及结算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社会保障卡或 医保电子凭证 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费用可持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