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顺德2018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28765元为基数,确定顺德区农村居民社会抚养费标准。超生一个,征收86295元(基数的三倍);超生两个,征收172590元(基数的六倍);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57530元(基数的两倍)等。
2019年顺德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应该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超生费”。
超生一个,征收86295元;
超生两个,征收172590元;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57530元;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征收86295元;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征收172590元;
符合再生育条件,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征收5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