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根据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际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余杭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杭州余杭区小学初中招生原则一览
(一)公民同招
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属地管理、相对就近
根据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际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及余杭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符合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初中为小学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及余杭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三)住户一致优先
当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录取。未能录取的,由所在镇街及余杭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有招生空额的学校。
官方文件: 《2020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