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建金管文件规定及宜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核定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50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6667元。
一、 缴存基数
根据建金管文件规定及宜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核定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50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6667元。
二、缴存比例
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且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统一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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