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通过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要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国资委规定,高管年收入不能超过员工年薪的12倍。我国央企负责人实行绩效薪酬制度,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其中基本年薪与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联系。国资委每年与各家企业签订年度责任状,对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增加值、节能减排情况、自主创新等项进行考核。结果等级越高,绩效薪金也越高。
《财经》杂志此前报道,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草案的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将消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消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
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国资委下属的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至70万之间。另据一组统计数据,2013年国企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人均薪酬77.3万元。其中,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以869.7万元,夺取总经理薪酬之冠。
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薪酬在央企高管眼里不算什么,薪酬数据难以涵盖央企高管的所有福利。“77.3万,对于大型企业主要高管,这样的薪酬数据近乎侮辱,因此,他们不会满足于净薪酬,而是通过种种福利,成为真正的高收入阶层。”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肖俊说,改革方案的出台对拉近高管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有积极效果,赢得的社会评价一定很高。但他同时认为,央企改革当下更重要是建立内部治理结构,仅靠中央文件干预企业薪酬分配,如果不合理的“一刀切”,会对央企高管的激励因素产生影响。
薪酬的降低难免会有经理人流失到民企、外企。肖俊分析,薪酬制度改革对约束高管职务行为有好处,但要防止此类现象过几年重新抬头。央企首先还是要看做是追求效益的企业,应该有自己的自主权,过去对央企规范性要求太松,一大批高管都是从行政部门进入,然后又回到行政部门去,这是对治理结构的破坏。依靠有自主性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一套相应制度对职业经理人确立薪酬,又能有效约束,才能让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留在国企。而每个企业也有自己的特点和行业利润结构,行业之间也将会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