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等。
提交材料
(一)积分入学方式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具体材料可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 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在次年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二)办证入学方式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城居住务工人员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5+2区城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0年5月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应加盖全市统一制式的“社保资料专用章”,经入学登记点网上验证后生效(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5.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金牛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提供《房屋信息摘要》(区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需合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