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入户,但有一定条件。根据《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府办〔2015〕122号),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即初级职称),可以申请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外省的评审中级职称,可以入户,但有一定条件。
根据《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府办〔2015〕122 号),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 周岁以下,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即初级职称),可以申请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附 东府办〔2015〕122 号基本 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