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开服务电话:22965858。市民冬季遇到暖气不热的问题,维权投诉可分三步走:直接向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投诉;向锅炉房或换热站的上级机关(供热公司或供热总公司)投诉;向区供热管理办公室投诉。
公开服务电话: 22965858。
扩展阅读:
商住两用的公寓,按什么价格缴费?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用途为商住的房屋,应当 按照其实际用途确定采暖费 。
新建住宅还没办理入住,采暖费由谁缴纳?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采暖费,按照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合同约定执行。采暖期入住的用热户应当承担准住通知日期以后的采暖费, 准住通知日期以前的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