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补办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办事流程
1.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商量好办证时间,可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和登记机关。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粤省事”或网页登录。
2.男女双方持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3.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核男女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咨询双方结婚意愿。
4.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照片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