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审验情形有两种: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2、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深圳对小型汽车和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情形有两种: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2、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拓展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
答: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139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39号令实施后,本着从宽、便民原则,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