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退休年龄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
国企下岗职工新政策规定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退休年龄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
2019年国企下岗职工退休条件政策
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一、干部退休政策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退休政策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19年国企下岗职工优惠政策
一、行政性收费优惠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3年内可免收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费等。
二、信贷优惠政策。对积极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就业实体的,以及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济或组织起来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贷款条件,有关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优先安排此类贷款。
三、工商登记优惠政策。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在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等。
四、税收减免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符合规定免税项目范围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列项目),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