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消息,淘宝发布《关于金融及侵犯个人隐私类违规商品或信息管理公告》,本公告将于2019年8月22日正式生效。
获悉,一旦淘宝发现会员发布或经营相关商品的,将立即采取下架、删除等措施。考虑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治理目的,对于会员首次或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淘宝将给予会员自检自查的机会。对于会员重复的违规,则将加重处理。同时,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的均无自检自查。
关于金融类商品或信息,若出现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的情况,需每次扣B类48分,第一次自检自查不扣分;若出现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非法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仅限金融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虚拟货币等数字化产品及衍生服务、非法传销类商品的情况,商家需每次扣B类12分、情节严重则每次扣B类48分,第二次起每次扣B类12分。
若出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及仿制人民币的情况,需每次扣B类6分、情节严重则每次扣B类12分、情节特别严重则每次扣B类48分。第二次至第四次,每次扣B类6分、第五次及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情形,每次扣B类12分;若出现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的情况,需每次扣B类2分、情节严重则每次扣B类12分、情节特别严重则每次扣B类48分。前两次自检自查不扣分,第三次至第五次,每次扣B类2分、第六次及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情形,每次扣B类12分。
若出现医疗、健康及金融、证券、期货投资等咨询类商品或相关服务、流通中的外币及相关汇兑服务的情况,每次扣A类12分、情节严重则每次扣A类48分。第二次至第五次,每次扣A类12分、第六次及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情形,每次扣A类48分。
关于侵犯个人隐私类商品或信息,若出现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和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证明证件的情况,需每次扣B类48分。
若出现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群发设备、软件及服务、涉嫌欺诈等非法用途的软件、工具及服务、恶意骚扰软件,如追呼软件,短信攻击软件、骂人软件、可以通过手机号码定位IP地址的软件情况,需每次扣B类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第二次起每次扣B类12分。
(文/阿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