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向东莞市人社基金中心保险关系科或各镇街分局关系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材料审核通过后,即时进行参保缴费。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东莞市人社基金中心保险关系科或各镇街分局关系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的办理网点窗口可 点此查看 );
2、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
3、材料审核通过后,即时进行参保缴费。
二、受理对象
(1)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符合“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3)大中专院校学生;
(4)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
三、咨询电话
076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