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海曙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取得年度积分且与注册登记在海曙区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内无房;||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量化积分(上年度积分)达到规定分值。
宁波海曙区流动人口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海曙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取得年度积分且与注册登记在海曙区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内无房(市区指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三)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量化积分(上年度积分)达到规定分值(具体分值由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会同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公告时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