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退休人员不能申请南京积分落户。申请南京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退休人员不能申请南京积分落户 。
申请南京积分落户,应当 同时具备 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 江苏省居住证 》;
(二)正在本市 合法稳定就业 、 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 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
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基础指标 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
(一)根据申请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按月赋分。
(二)根据申请人在本市居住情况按月赋分。
第九条申请人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
(一)根据申请人年龄状况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二)根据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门认可、认定的国内学历(学位)的情况,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学历(学位)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加分。
(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四)根据申请人服兵役情况确定是否加分。
(五)根据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确定分值和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90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六)根据申请人婚姻状况确定是否加分。
(七)根据申请落户区域,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八)根据纳税主体、金额、期限等,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九)根据在本市参加社会服务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十)根据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十一)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十二)根据科技成果的种类且在本市实际运用、创造效益的,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同时具有“ 纳税情况 ”和“ 带动就业 ”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
同时具有“ 文化程度 ”和“ 技术技能水平 ”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
减分指标 为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所列的违法行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记录指标。